機車遭竊警5分鐘破案,原來是…被拖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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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小港分局桂陽路派出所員警陳玉凰於1月10日10時許擔服備勤勤務時,一名李姓民眾(57年次)慌慌張張地進入派出所報案,稱自己兩天前騎車到鳳山火車站搭車,出發至台南工作後再次返回車站時,發現原本停在火車站附近的機車疑似遭竊,擔心遭不法人士竊取後作案,警方不敢大意,向李男詢問瞭解其所停放機車車號、顏色、特徵及停放位置等資料,以利調閱監視器,經調閱監視器發現車子均未有使用的痕跡。
陳員便利用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車輛拖吊網站查詢,原來車子不是不見了,而是被拖吊隊拖走了,陳員仔細告知李男領車規定及保管場位置後,這時李男才放下心來,慶幸車子僅是拖吊而不是遭小偷,也對於自己違規停車的行為感到不好意思,頻頻向警方致歉及道謝。
警方提醒,民眾若駕車外出時,應將車輛停放在政府劃設之停車格或公有停車場內,切勿直接將汽、機車違停在路邊或人行道上,導致用路人被迫繞道徒增危險性,也可能遭交通大隊拖吊隊移置保管場,不僅傷了荷包也造成自己諸多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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