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陽警細心張貼通知書,助失主順利領回遺失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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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警員張旭志日前擔服備勤勤務,熱心民眾黃小姐拾獲皮夾一枚至派出所請求警方協助發還失主,表示自住家外出時見有一個皮夾掉在地上,撿起後送往最近之派出所,警方與其清點皮夾內之財物,內有新台幣三千餘元及個人證件等物品,張員設法通知失主前來領回。
張員檢視該證件,發現失主與拾得人互為鄰居關係,隨即前往該址聯繫失主,發現均無人回應隨即返所製作通知書請失主於時間內前來領回,約莫13時許曾姓失主帶著通知書前來將皮夾領回,完成相關手續並確認了皮夾內之物件沒有缺漏,張員提醒他要注意皮夾的放置位置,以免不慎遺失,對於警方熱心提醒與協助表示非常感謝。
小港分局表示,民眾拾獲物品,最好的方式就是立即就近送到警局或派出所,若是在公共空間拾獲物品,則應當場交給該公共空間的管理人員。拾金不昧除了可以依法請求報酬,也可避免自己因此而觸犯刑法上的侵占遺失物罪及負擔民法上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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