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不專心至路口未禮讓行人,導致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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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日前在小港區學府路與華盛路口,陳姓駕駛(男、44年次)駕駛自小客車沿華盛街北向西行駛至學府路路口右轉時與陳姓行人(男、61年次)步行沿學府路(北向南)行人穿越道直行發生交通事故。
警方調查,陳民剛要返回鳳山家途中,疑於年紀已有加上夜間眼晴視力不佳,行經路口行人穿越道未減速慢行也未注意過往行人,行至肇事路口時左轉彎不慎撞到徒步行走行人穿越道之陳姓行人,陳姓行人因身體多處擦挫傷目前在小港醫院住院觀察,暫無生命危險,現場小港交通分隊立即派遣警員陳奕為到場處理並協助送醫;經處理員警當場對陳民實施酒測,酒測值為零,並無酒駕情形。
該案經警方現場肇事責任初步分析,本起交通事故肇事原因疑自小客車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行經路口斑馬線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小港警察分局呼籲駕駛人,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2項可處罰新台幣1200至3600元。行車過程中亦請隨時注意路況,勿超速、爭道、闖紅燈及酒後駕車等交通違規行為,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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