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 對未成年少女要求傳私密照將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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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高雄一名25歲謝姓男子因為迷上網路遊戲,並在網路遊戲上遊玩時,認識一位未滿18歲之女生,雙方因為網路遊戲相當熱絡,於是互以公婆互稱,然謝男因為與該女生相談相當高興,故頻頻要求能外出見面遊玩,但都遭對方拒絕,於是謝男就提議稱不然要傳私密照片給其觀看,否則將不再理會對方。
該女生聽完後,相當的緊張,表示因為其現未滿18歲,不能外出,否則將會受理父母嚴格處罰,現謝男提出如此要求,於是女生為了安撫,就照其指示拍照傳送,而謝男卻更變本加厲的要求,女生也都盡力的拍照以滿足,然女生母親日前發現後,相當生氣,並對謝男提控,謝男才知情事情嚴重性。
小港分局呼籲男女在交往時的期間,喜愛對方的心情在所難免,但仍因有所節制保留,否則若有過分要求,例如私密照傳送,則有刑法適用,警方將會依製造兒童為猥褻電子訊號罪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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