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產製香菸 越南裝船進口再轉售至泰國?! 高雄關查獲私菸逾2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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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高雄關防疫期間仍嚴格執行邊境管制,在無密報情況下,於高雄港第70號碼頭查獲中國大陸產製香菸,市價逾新臺幣300萬元。
高雄關表示,該案進口人領有財政部核發之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以三角貿易方式向海關申報其向柬埔寨賣方購買之中國大陸產製香菸,共2只貨櫃,由越南胡志明市裝船進口再轉售至泰國,經海關篩選系統判屬高風險貨物,通關方式核定為C3(貨物查驗),經查驗結果,實到來貨除報單申報數量外,另匿藏品牌為”中華”及”南京”之中國大陸產製香菸2萬多包,核屬菸酒管理法之私菸。
高雄關進一步說明,依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2項、第46條第1項及第57條規定,輸入私菸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運輸、轉讓而陳列或貯放私菸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50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罰鍰,最高可達新臺幣600萬元,查獲之私菸,不問屬於行為人與否,沒收或沒入之。不法業者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