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違規拒檢自撞幸無礙 警查獲毒品送辦並掣單舉發

【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 114年8月15日5時許,仁武分局員警巡邏行經仁武區鳳仁路時,見一部租賃小客車違規紅燈越線遂上前攔查。惟該車拒檢逃逸且沿途違規闖紅燈及不依規定駕車等多項交通違規。
員警沿途開啟警示燈保持安全距離約6分鐘(約2.7公里),並持續間斷以廣播器及喇叭多次示意停車受檢,最終該車於楠梓區高楠公路1747巷(惠豐橋)自撞燈桿,現場未波及其他往來車輛。
且於車內查獲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煙彈1顆(殘渣)違禁品。依現行犯逮捕駕駛洪男(約41歲)、乘客洪男(約28歲),兩人均意識清楚、頭部擦傷送醫包紮傷口。全案訊後依刑法公共危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送辦。
另針對拒檢逃逸、危險駕駛、紅燈越線、闖紅燈、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左轉未駛入內車道、多車道未依規定駕車及逆向行駛等交通違規掣單舉發,合計最高可處新臺幣93,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