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勞工安居 高市勞工局即日受理勞工租賃住宅承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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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高雄市勞工局為落實居住正義政策,安定勞工生活,協助解決居住問題,及減輕目前尚無能力購屋者之負擔,即日起1月31日止,開放受理「勞工租賃住宅」承租申請。凡設籍高雄市滿6個月、年滿20歲,符合受僱於高雄市各事業單位或相關要件之勞動者,且與配偶及共同生活直系親屬合計達3人以上,均無自有住宅,可於期限內提出申請,預定於2月下旬公開抽籤。
勞工局表示,111年度共有前峰東區勞工租賃住宅4戶(九如四路)、復興西區勞工租賃住宅9戶(一心二路)招租,每戶28坪,每月租金3500元,凡年滿 20 歲,設籍高雄市6個月以上之有眷勞工,且符合下列規定:一、受僱於高雄市各事業單位(為在高雄市設立登記營業之事業單位),或加入高雄市產、職業工會直接勞動者,或服務於高雄市政府所屬各機關之技工、工友。二、申請人與其配偶及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應達 3 人以上且均無自有住宅者。即可向勞工局提出申請,預定將於2月下旬以公開抽籤方式,排定承租戶及遞補順序。
相關申請表單可至勞工局1樓服務台、勞工教育生活中心獅甲會館、澄清服務中心服務台、博愛職業技能訓練中心服務台免費索取,或逕上勞工局網站下載,申請人備妥相關證件後,於111年1月31日前以掛號郵寄至勞工局「806036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6樓 林小姐收」,效期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勞工局職業重建科,相關資訊可電洽:07-8124613轉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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