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港區發生施工人員墜落 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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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112年4月13日11時30分許,雇主指派勞工於民宅5樓實施挑高加蓋樓板工程,勞工於5樓使用捲揚機從事吊料作業時,因捲揚機的鋼索卡住,於爬出5樓陽台修理時,人員連同捲揚機自5樓墜落,經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初步調查發生原因:雇主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已勒令現場停工,針對違反職職業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致發生勞工死亡災害,將於調查後移送地檢署追究雇主責任,最高可處三年有期徒刑併科30萬元罰金。
勞工局呼籲各事業單位於高度2公尺以上場作業時,應確實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及安全帽,以預防災害發生,維護勞工作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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