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因注意自身裝備 以免造成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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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日前11時05分許,在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與大業北路口北上機車道發生一起機車未依規定變換車道之交通事故。
警方調查,謝姓駕駛當日騎乘重機車前往小港工業區南向北上班途中,因安全帽未綁妥而遭風吹落逕行停下撿拾,未注意後方來車與林姓駕駛騎乘重機車直行遭重機車由後方撞擊,雙方並未受傷,無生命危險。
事故發生後小港分局小港派出所立即派員協助疏導交通,現場由小港交通分隊派遣警員吳水枝前往處理測繪,至現場時立即協助救醫,並詳細現場測繪,完成測繪後,協助將民眾損壞之機車置放於路上安全處,並處理妥善後,交通恢復順暢。
本起交通事故肇事原因疑自林姓駕駛車騎乘重機車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另林姓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也需負責任。警方呼籲行駛道路務必確實注意車前狀況,以免造成憾事發生。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就規定駕駛人要注意車前狀況,也要隨時避免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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