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記錯停車處 小港警助民尋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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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日前有一名民眾來電110報案稱其機車停放至小港醫院前機車停車格卻不見了,尋求警方協助,最後原來是記錯停放位置終於找回結束一場虛驚。
小港分局於111年12月01日16時許執行巡邏勤務,高松所警員吳沛駿、林美雲接獲巫姓民眾(男、52年次)報案於小港區山明路482號(小港醫院)有機車失竊,警方不敢大意即刻趕往了解,現場巫男稱其已在小港醫院住院8日,當日準備出去買午餐時發現平常停放在小港醫院前機車停車格內的機車不見了,經所內同仁查證調閱監視影像及拖吊紀錄皆未有發現可能遭竊情形,於是研判應該不是遭竊,又依據經驗因醫院範圍廣大有許多民眾常常將車輛停放好後未多加注意周遭停放環境而誤會車輛遭竊,於是警方載著巫男在小港醫院周遭找尋,後果然在醫院急診室前機車停車格尋獲機車,巫男隨同查看後因車輛完好停放車格內無損失情事,向警方表示可能搞錯停放處而結束一場烏龍。
巫男非常感激警方協助自己找到機車,當下頻向熱心的員警道謝,稱讚員警細心積極,警方表示為民服務是警察的本分,能尋回機車就好。警方對各類竊案均要求員警應積極偵辦,更要求落實勘查現場作為,以尋求任何可破案線索。員警努力不懈精神深獲民眾的肯定、足堪執勤同仁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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