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男喝鏘報案 通緝犯自投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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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111年03月19日11時40分,小港分局漢民派出所副所長王學甫、警員簡嘉均及警員陳坤彥,接獲一名男子報案,表示自己好像接到詐騙集團的電話,需要警方協助,便立即前往該男住處查看。
警方到達該男住處後,其太太向警方表示,先生身體不適在房內休息,警員陳坤彥進入房內發現該男面色通紅,身上飄出陣陣酒氣,且走路搖搖晃晃,警方一眼就看出是長期「酒」友,當聽到洪男(69年次)表示渠接獲一通自稱是地檢署的電話,告訴他已經被通緝了,需前往報到說明,洪男心想不可能啦,哪有公家機關會這麼好心來通知他被通緝了,故洪男覺得好像是接到詐騙集團的電話,心中有疑慮,才撥打電話給警方。陳員聽聞後,一經查詢,果然發現洪男確實遭通緝中,當場告知相關權利義務,將其逮捕歸案。
經警方了解洪男於去(110)年11月左右即被臺灣高雄地檢署發佈通緝,洪男先前因工作上不得志,染上酗酒習慣,之前酒駕案件洪男也因貪杯未前往報到說明,才會遭致通緝,誇張行徑令警方直搖頭。全案經詢問完畢後移送高雄地檢署歸案。
小港分局分局長許健基表示:「若有涉案應面對司法審判,並主動坦然面對,重新開創嶄新人生,本分局也將秉持一貫落實執行各項勤務的精神,持續掃蕩犯罪,有效淨化社會治安,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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