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漁電共生地方說明會(茄萣場) 參與熱烈推動成果再傳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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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高雄市漁電共生政策推廣說明會第五場次11月11日來到茄萣區舉辦。由高雄市政府海洋局黃登福副局長主持,現場邀請經濟部能源局、內政部營建署等中央單位、台電公司及市府相關單位、當地漁會及養殖協會、高雄市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高雄市太陽能設備裝修職業工會、中華民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邱志偉立委、陳明澤議員、黃明太議員、李亞築議員服務處亦特別到場關心,分享高雄市漁電共生優先區公告、涉及海岸管理法特定區位審查流程簡化,以及漁電共生饋線蟑螂防弊作為等3項好消息,現場反應熱絡,對於推動漁電共生政策具實質助益。海洋局表示「漁電共生專案辦公室」於2月2日成立後,已陸續受理691件業務諮詢(截至11月9日),並已輔導34件漁電申請案件,預計發電量約64MW。
經濟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分別於110年10月18日及10月21日公告高雄市「茄萣區、湖內區、路竹區、岡山區及阿蓮區可優先推動漁業經營結合綠能之區位範圍」、「永安區、彌陀區及梓官區可優先推動漁業經營結合綠能之區位範圍」總面積共2,145.33公頃,結合去(109)年12月公告「漁電共生先行區」總面積共621.76公頃,漁電共生可加速推動區域已達2,767.09公頃,佔高雄市魚塭總面積達71.29%,除原區域範圍比照109年公告「漁電共生先行區」模式擴大,此次更新增梓官區,有助業者加速漁電共生案場申設推動。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黃登福副局長表示,中央公告擴大高雄市「漁電共生先行區」範圍,提升案場申設效率;此外,目前漁電共生案場多位處海岸管理法特定區位,須申請特定區位許可,營建署考量整體漁電共生推動時程,於現場說明審查流程與書圖文件簡化機制,優化漁電共生案場申設效率,對於中央對地方推動漁電共生事務的支持與積極作為,深表感謝,高雄市府亦持續配合中央政策,積極推廣與輔導。
黃副局長最後提到,有鑑於近期部分地區漁電推動發生爭議,為免饋線蟑螂影響市府漁電共生政策推動及確保漁電共生案場饋線資源有效利用,市府與台電公司協調修正併聯審查意見書核發要件,將海洋局核准第一階段農業設施容許文件列為申請併聯審查同意書必要文件之一,期望能杜絕虛佔饋線業者,支持真正以「養殖為本」之漁電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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