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跟蹤騷擾 恐怖情人令人害怕,學會辨識與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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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家暴案件中,最常發生的親密關係暴力,除肢體暴力外,社會局家防中心發現數位暴力成為新興跟蹤手法,例如透過FB打卡知悉定位、IG發文找到當事人、GOOGLE追蹤定位及設定APP追蹤。當兩人對分手認知不同、分手後財務歸屬無共識,甚至不甘心對方太早就與他人交往而開始出現盯梢、糾纏、監控、監視等行為,造成當事人畏懼不安,即構成家庭暴力防治法所指不法侵害。
阿琴已經接到分手男友騷擾簡訊好幾個月了,一天會接到好幾則簡訊:「你昨天去派出所嗎?粉色的洋裝好適合你」、「霜淇淋好吃嗎?坐在門口吃不會熱嗎?那是你愛的紅茶口味嗎?」、「11點才回家,已經很晚了,不要發文了,快休息吧!」…前男友透過網路訊息監控,她好害怕,不知道該怎麼辦,趕快打電話給社工討論……
家庭暴力防治法明定,「騷擾」係為「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人之言語、動作或製造使人心生畏怖情境之行為。」;「跟蹤」則指「任何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或其他方法持續性監視、跟追或掌控他人行蹤及活動之行為。」只要家庭成員間有以上行為,均屬於家庭暴力;有鑒於男女朋友間分手暴力案件日益增加,104年已修法將未同居男女朋友關係納入保護範圍,俗稱「恐怖情人條款」,突顯此議題之重要性。
數位暴力讓人驚慌,建議當事人盡量避免單獨面對,遇到狀況尋求親友陪伴,避免透過數位媒體暴露過多個人訊息。高雄市社會局家防中心亦鼓勵被害人即時致電110求助,即時救援及約束犯罪行為;主動撥打113與社工討論、建構安全計畫,用更有效的方式面對跟終結跟蹤騷擾暴力,毋須再獨自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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