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通緝隱姓埋名躲藏南部15年 交通違規狼狽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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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楠梓警分局翠屏所警方9月8日巡邏時,目視一台自小客貨駕駛車窗未關,眼尖警方發現駕駛未繫安全帶,便示警攔查請其下車接受檢查,並請該名駕駛男子出示證件,駕駛人急忙解釋報了一個黃某某名字,惟臉部特徵差異甚大,警方再詢問男子「是否有飲酒」駕駛男子也否認喝酒,該駕駛人卻身體不由自主顫抖,警方請副駕駛座友人男子拿證件時,才赫然發現駕駛男子謊報友人的資料,此時駕駛男子狼狽低頭不語,警方們憑著多年敏感度及辨識能力經驗,動之以情問「什麼案件,沒去報到,自己講」,此時該駕駛男子一臉非常驚訝,並坦承自己被通緝長達15年,隨後就被上銬逮捕。
經警方查男子姓黃(44歲),於95年板橋地檢署、96板橋地院所發布之傷害致死、殺人未遂通緝犯,黃男向警方供稱「15年前案發後,不願面對司法,他四處躲藏,隱姓埋名逃亡至南部躲藏,這15年間每天過著提心吊膽生活,原以為能躲過追訴期,殊不知栽在楠梓警分局警方手裡,在警方第一時間盤問的時候,他已自知無法欺瞞,全案依法解送板橋地檢署歸案。
楠梓分局呼籲,法律無假期,天惘恢恢疏而不漏,犯罪者不要心存僥倖,縱使躲藏天涯海角,警方還是將你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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