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警用車輛汰換,高市府主動爭取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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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陳市長上任之後,對於警用車輛老舊情況非常重視,即同意配合編列110年度一般性補助款新台幣1億305萬元,以爭取到中央補助經費2億4,806萬元,合計可供汰換警用車輛經費共3億5,111萬元。
109年度中央補助款1億7,737萬元,共購置汰換警用車輛197輛(巡邏車107輛、偵防車90輛)。於110年3月至4月中旬起陸續交車,預計到3月31日止,計有154輛驗收交車完畢。
110年度中央補助款7,069萬元及市府一般性補助款1億305萬元,預計購置汰換警用車輛共194輛(巡邏車146輛、偵防車48輛),俟內政部警政署車輛共同供應契約重新招標公告後下單,老舊警車汰換後,逾齡率可自60.46%下降至24.86%。將能有效改善警用裝備,提升打擊犯罪能量、增進治安維護功能。
治安與交通為民眾對政府施政滿意度之指標,為貫徹政府維護良好社會治安及交通之政策,以及保障員警執勤安全、強化警勤機動能力,期精進執法品質,營造和諧安寧之社會秩序,打造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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