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試辦!港務公司新港區作業安全規定:違規將暫停通行證使用
 
                【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臺灣港務公司為強化港埠裝卸及倉儲作業安全管理,展現精進作業現場管理的決心,宣布將於11月1日起試行辦理「商港公用裝卸作業場域使用須知」及「港區違規態樣通行證管理」矩陣管理,此舉為該公司首度針對外部業者頒布場域管理規則,目的在於優化商港經營管理,維持「公用區」裝卸作業的規範與安全,共同打造港區安全場域。


港務公司表示,本次發布的「商港公用裝卸作業場域使用須知」,明確規範本公司轄管七大國際商港(基隆港、臺北港、蘇澳港、臺中港、高雄港、安平港及花蓮港)公用裝卸作業場地(含碼頭、倉庫、露置場及空地)的使用原則。為使管理機制更具體可行,該公司賡續導入「港區違規態樣通行證管理」矩陣作為執行附件,此矩陣依據違規事件的風險等級,將常見違規態樣與通行證的裁處標準(包括暫時停用或註銷)進行對應,首次以通行證管控方式強化管理機制。港務公司並強調,通行證管理機制的目的並非懲罰,而是希望提醒現場作業人員或所屬公司能落實自主管理責任,達到強化港區安全的效果。


為確保新制能順利推動與落實,港務公司在頒布前已邀集港區內外部利害關係人進行多次意見交流,並於114年3月至5月間完成7場國際商港新制宣導座談會,邀集裝卸業者、船務代理公會、汽車貨運公會、報關同業公會、輪船理貨同業公會及航港局等單位參與,藉由座談會多方交流凝聚共識。

港務公司表示,「港區違規態樣通行證管理」矩陣將自114年11月1日起正式啟動試辦,試辦期間將採宣導作法,實行「記點不罰」的緩衝機制,讓現場作業人員與業者有充分時間熟悉新規定與流程,共同優化制度細節。新制預計於115年3月1日正式公告施行,正式上線前將會依據各港試辦狀況進行滾動式調整。同時,港務公司亦同步透過函知公會、張貼海報文宣、於官網、臺灣港棧服務網(TPNet)及港區通行證申請系統公告等多種管道宣導,確保所有作業相關業者能清楚掌握新規定。(公告網頁連結: https://www.twport.com.tw/service/Articles?a=443)

圖1、港區裝卸作業規範懶人包
圖2:基隆港座談會(臺灣港務公司召開國際商港政策宣導座談會,邀集裝卸業者、船務代理公會、汽車貨運公會、報關同業公會、輪船理貨同業公會及航港局等單位)
圖3:臺中港座談會。
圖4:花蓮港座談會。
圖5:高雄港座談會)。
圖6、港務公司向基隆業者宣導新港區作業安全規定上路。
圖7、港務公司巡查人員於安平港作業現場宣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