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計程車春節加成2月13日起10天 原運價再加50元 依跳表金額支付車資
【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農曆春節即將到來,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表示, 115年高雄市計程車春節加成自2月13日至2月22日共10天,除原日、夜間運價(夜間23時至凌晨6時加2成)計費外,每趟次再加收50元,由於計費表已納有春節加成功能,請民眾依跳表金額支付車資。

為體恤計程車司機農曆春節期間持續提供服務的辛勞,高雄市依往例實施春節運價加成,實施期間為2月13日凌晨零時至2月22日夜間12時止,共計10日。
另外,交通局也製作春節期間運價加成紙卡,提供高雄市計程車相關公(工)會及合作社等協助發送司機張貼,讓乘客一上車就能清楚了解春節期間的收費方式。
交通局提醒,搭乘計程車時司機須依規定按表收費,民眾下車前可向司機索取乘車證明,保障自身權益,如遇司機用喊價方式、未依跳表收費,可記下搭乘時間、地點及車號、司機姓名等向市府24小時服務專線申訴(檢舉電話:1999),一旦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裁處9,000元至9萬元罰鍰。
交通局也呼籲,春節期間民眾返鄉、走春或出遊搭車需求增加,計程車司機須按錶收費,以免遭重罰得不償失。民眾若有搭乘計程車需求,交通局貼心提供高雄市績優計程車隊叫車資訊,相關內容歡迎上交通局(https://www.tbkc.gov.tw)網站便民服務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