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說說也不行?小心行賄判重刑 高雄區監理所公開表揚同仁拒絕賄賂廉能事蹟
【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為形塑機關廉潔文化,推動清廉政治風氣,高雄區監理所於1月30日所務會議公開表揚屏東監理站恆春分站分站長陳文彬之廉能事蹟,並鼓勵所屬同仁見賢思齊將其作為標竿學習對象。
陳分站長於屏東監理站擔任考驗員期間,一名考生因擔心無法通過考試,竟表示要給予「所費」(台語),意圖作為換取順利通過路考之對價,惟遭陳分站長第一時間嚴詞拒絕,並主動依規定向政風單位進行通報。
該案移送偵辦後,經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該名考生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4項、第1項行求賄賂罪,處有期徒刑3個月。此案例再次提醒大眾,即便只是「口頭提議」給予公務員好處,只要有行賄意圖,不論對方是否接受,皆已構成犯罪。
高雄區監理所馮所長靜滿除頒發廉能事蹟榮譽狀勉勵外,並表示清廉是公務人員最基本的核心價值,陳分站長展現的高度專業與操守,不僅維護了駕照核發的公正性,更是守護道路安全的第一道防線。另外,馮所長也再次呼籲民眾,公務員依法行政是職責所在,洽辦公務時應恪遵法紀,堅持「不送禮、不請客」,這才是對一線辛勞同仁最大的肯定與支持。
圖:馮靜滿所長(左)頒發廉能事蹟榮譽狀予陳文彬分站長(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