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區監理所辦理「汽車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檢驗教育訓練」
【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配合汽車隔熱紙新法即將實施,交通部公路局指示高雄市區監理所邀請車輛安全審驗中心、中華代檢協會楊理事長明憲、前理事長劉國連、各縣市代檢聯誼會會長及各區監理所辦理隔熱紙檢驗教育訓練,依據新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及第39條之1,自115年2月28日起新領牌之新車,黏貼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規定,一般車輛前擋風玻璃70%以上、前側窗40%以上,至於計程車及幼童專用車的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除了上述前擋70%及前側窗40%以上、其餘車窗及後擋風玻璃均為40%以上。

教育訓練課程中除了實車展示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標準,並由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協助說明合格隔熱紙產品會有合格標識,該標識有2種方式,一種是業者自行烙印(隔熱紙上浮水印),另一種由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核發合格標籤貼紙,黏貼張數以1廠牌、1型號,黏貼1張為原則,應黏貼於車內前擋風玻璃右下角處(副駕駛座側)。民眾可由「車輛安全資訊網」查詢合格隔熱紙產品專區(https://ddei5-0-ctp.trendmicro.com:443/wis/clicktime/v1/query?url=https%3a%2f%2fwww.car%2dsafety.org.tw%2fcar%5fsafety%2fFolder%3fOpID%3d534&umid=4F7FE0C1-4B8D-FC06-A704-0ACB2CBD0A4D&auth=7aaa43ecd521ce5e2523207b9e55df5dbf914d99-34328d2949ddb5c77487ac12b5d29645b4454f08)

公路局監理組符科長書維於課程中指出,交通部於114年6月30日公布「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黏貼隔熱紙使用指引」,讓民眾對汽車黏貼合格的隔熱紙有所認識;同時也考量國內新車銷售模式、民眾容易選用、未來檢驗方式明確,從源頭管理來推動黏貼隔熱紙產品符合標準的新制措施。

高市所劉所長表示,交通部已經完成汽車隔熱紙法制化管理,係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為核心理念,兼顧行車安全、車內隱私和隔熱效果,高雄市區監理所呼籲各車主,如有黏貼隔熱紙的需求時,要選用合格廠商黏貼符合標準規定的隔熱紙,提升駕駛人在駕駛過程中,具有足夠行車視線與清晰的視野,一起打造更安全的行車環境,共同維護提升國內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